现实国情下,党校学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上都被认可,在职务升迁、工资待遇、职称评定上享受着国民教育同等待遇。但与对党校学历的质疑一样,对于“全面国民待遇”的要求也一直存在
近日,一份尚未完全公开的党内文件成为关注焦点——— 今年9月3日,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随之1995年9月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被废止。对此,有媒体报道为“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这也被认为是对多年来的“党校文凭”效力之争作结。但是,记者采访发现以上结论并不准确,这部“新条例”对于党校学历的适用范围并无改变。
遭到质疑的“党校文凭”,指的是党校函授本专科文凭及在职研究生文凭。
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对学历的尊重和渴求,立竿见影地体现在组织选拔人事考核中,学历成为一些干部跨不过去的门槛。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自1985年,为国家培养了近200万名党员干部和合格人才,包括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和省、部、军级领导干部200多名,地、厅、局、师级干部4000多名,县、处、团级干部50000多名。西部某省级党校函授学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副县级到副省级官员,约有60%持有党校本科学历。
自1983年至今,中共中央及中央党校下发的5份文件,均明确列有“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两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的有关待遇”。
与此同时,党校学历的尴尬也一直存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多次明文重申,党校函授及在职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在有些资格考试、研究生考试等的学历资格审定中,党校学历都被明确拒绝。
据称,曾有某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的毕业生,拿着毕业证书去某市人才引进部门办手续,但却不被不承认,因为这个学历没有和教育部联网,在网络上查不到。
现实国情下,全国数百万计的党校学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上都被认可,在职务升迁、工资待遇、职称评定上享受着国民待遇。但与对党校学历的质疑一样,对于“全面国民待遇”的要求也一直存在。教育部门和党务部门在党校学历的效力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解释和依据。党校的高等学历教育一直没有在国家相关教育法律下做出相应安排,党校文凭的合法性因此受到质疑。
而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段若鹏坦言,在建设一支宏大的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过程中,包括党校在内的高等教育部门都应该为满足这种需求作出贡献。
新条例不影响原有干部的学历考核。重庆市委党校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条例出台后,党校学历在重庆市干部人事系统仍得以承认。党校大专、大本函授文凭的辉煌与萎缩,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相应。然而,随着国民教育的普及,党校函授教育文凭的含金量却在下降,甚至有的单位连司机都要混个党校学历。“社会上的否定也是针对后期的蔓延泛滥,现在这批四五十岁干部的党校本科文凭,组织还是认的。”
记者了解到,一般在党校就读在职研究生,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都会承诺承认其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