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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生姓名不得超过4个汉字


告诉朋友 来自 齐鲁晚报 2008-11-13 被关注了41次
从2009年起,福建省将实行新高考制度,首次规定考生姓名字数不得超过四个汉字。
   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2009年起,参加高考的考生考籍基本信息必须包括会考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考生姓名中汉字与身份证或户口簿不一致的,学校应及时打印《考生更名册》,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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